离婚十问之婚内收入 离婚是否都分?
庞律解读
有朋友问,刚结束了一场离婚诉讼,婚是离了,可是一些婚内收入法院不给分?经过一问才知道,不给分的有两部分财产:一是配偶继承的房产,二是配偶父亲死亡后配偶领取的商业保险身故保险金。
这里要注意,离婚时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个人财产,所以核心是要判断您主张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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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配偶继承的遗产
婚内配偶继承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遗产归配偶一人所有,则遗产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即使是婚内取得,也不分配;反之,如果遗嘱没有这种内容或者没有遗嘱,这时候配偶基于法定继承取得的遗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02
婚后配偶接受赠与的财产
婚后配偶接受赠与的财产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在赠与人明确赠与归配偶一人所有的情况下,才是个人财产,反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03
配偶取得身故保险金
对于配偶取得身故保险金,这个全国法院会议纪要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身故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都是已经死亡的被保险人在死亡前明确将某人指定为受益人,受益人是基于特殊的人身关系和被保险人个人意愿取得财产。
除了我刚提到几种情况外,婚内一方基于人身损害获得赔偿也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发生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比如得了重病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等。
那您觉得还有什么婚后收入属于个人财产呢?欢迎留言交流。
庞巍律师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研究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秘书长
供稿:庞巍
排版校对:马英姿、张爱静
责任编辑:陈萧萧
主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