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十问之:离婚财产必须分一半?
庞律解读
有朋友咨询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必然一人一半?事实上,《民法典》中并无“离婚时男女双方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绝对规定。现实中公众对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存在一定误解,实际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往往是两个原则,一个是一般原则,一个是补充原则。 01 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属于共同共有,因此分割的一般原则为均等分配。这是基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属性所确立的基础性原则。 02 财产分割的补充原则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三项补充原则,在具体分割时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 照顾子女原则; • 照顾女方原则; •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需注意的是,上述原则并非简单等同于“抚养子女一方必然多分”“女方必然多分”或“无过错方需按固定比例多分”。法院会结合财产的状态、性质、用途,以及“物尽其用”等因素,综合判断财产分配的合理性。
法律提示
法院在分割财产时,既会考虑财产的数量因素,也会关注财产的实际使用需求,即哪一方取得财产更符合实际情况。 例如: 机动车、房产等常见财产若双方均主张所有权,法院会结合补充原则,判断哪一方取得更符合立法本意,以实现财产的合理利用。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仍有必要通过合法途径争取,但此处的“争取”并非指双方陷入对抗性冲突,而是应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通过讲道理,摆事实来主张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