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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收入降低,能否诉讼降低抚养费?

讼离婚时,法院按照父母收入判决子女抚养费,那离婚后收入降低了,法院会判决降低抚养费吗?大家好!我是 #庞巍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那如果父母收入下降了,是不是也可以等比例下调抚养费呢?民法典以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法院通常会从这两个角度考虑:
第一,收入是否明显减少,重点在“明显”二字;
第二,父母是否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重点在“长期”、“丧失劳力”“无来源”。
从司法实务中看,也基本贯彻了这个思路,对于因收入降低或者失业的父母主张降低抚养费的,很多法院在判决中会以“作为一个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应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支付抚养费”为由驳回降低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还有的因为做了手术,自己认为劳动能力下降而主张降低抚养费的,法院会重点考虑是否切实劳动能力降低以及劳动能力降低的程度和时间。
所以,离婚后,父母收入降低并不是诉讼降低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是否能够降低抚养费要综合考虑收入是否明显减少、劳动能力是否显著降低等因素。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供       稿:庞巍

排版校对:文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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