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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保护丨看最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如何防治性骚扰

禁止性骚扰在2005年的时候被纳入《妇女权益保障法》,以法律的名义守护女性。经过几轮修订,法律对于性骚扰已经有了明确的界定。
在今年1月1日实施的最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是这样规定的:任何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的骚扰都可以认定为是性骚扰。出现以上几种情况,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进行投诉,收到投诉的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或者受害妇女也可以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职场性骚扰这种特殊情形,《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了单位应当采取全面的措施来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比如说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的负责人、建立投诉渠道等等。依据此法律规定,保护员工不受到性骚扰则成了单位的法定职责,单位不可再推脱或者撇清责任。
女性遭遇职场性骚扰可以向单位投诉,单位收到投诉后有义务和责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且处理的结果也不能是敷衍了事,例如给个口头批评安慰几句的这种处理是不行的。必须要达到预防和制止的程度,比如隔离行为人与受害人的工作接触,情况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等等。如果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相关法规


《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订)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一)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二)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

(三)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五)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

(六)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七)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

(八)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

供       稿:黄旭

排版校对:杨雅帆

责任编辑:张希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