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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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团圆的日子,八孩妈们回家了吗

春节到现在,我在大理休假,眼前蔚蓝曼妙的洱海和雪峰连绵的苍山都没能打消我心中每日剧增的压抑,直到今天,必须动笔,发出题目中这句追问。坏了大家过节的心情,先向您道歉,但实在积郁已久,不得不发。


徐州丰县的四份通报逐篇反转,最后一份终于认定现名杨庆侠(为了言之有据,本文引用实名)的八孩妈是拐卖犯罪的受害者。是网友们在春节期间不断地发掘追问才让事件有了走向正轨的机会,而这机会原本是如此渺茫。网友的追问就是正义的光辉、法律的基础和国家的希望,是2022年的春节最该被记住的事情,远超冬奥会、谷爱凌、女足夺冠等一串热点,只可惜,真正应该被记录的却经常会被有意无意的遗忘。


社会的良心往往是以不轻易遗忘为开端,就像八孩妈事件,第四份通报绝不应是结束,甚至不配称其为正义的起点,而应当作为社会正义反弹之前积累势能的过程,通报中传递出的对恶的宽容让我这法律人愤怒、悲伤。


第四份通报在认定八孩妈杨庆侠被拐卖的同时,对于涉嫌收买、虐待、强奸者董志民仅以非法拘禁罪立案侦查。非法拘禁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收买被拐卖妇女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2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3-10年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的法律定义就是违背女性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无论从拐卖的受害者身份还是从精神病人的身份来说,杨庆侠都丧失了维护性自主权的可能性,在此过程中发生了多少次强奸我们已经无从查清,但八孩这个事实就已经是血淋淋的事实。


刑事立案不等于刑事判决,它的法定标准是有初步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发生便应当立案侦查。嫌疑人的设定也并不是直接认定其有罪,而仅是对现有证据所引发出的合理怀疑而发起的侦查程序的起点。在嫌疑明确显著的情况下不对董志民的强奸、收买、虐待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就是对恶行的宽容,是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的侵害。在多年失察、前三份公告离谱的情况下,徐州地方政府仍不准备彻查、严惩、追责、反思吗?对于热心群众的进一步合理追问仍要不理不睬吗?难道一定要像郑州暴雨事件一样由中央成立调查组亲自调查追责吗?


我的失望也来自对法律界内部的感受。前几日,北大车浩教授说,不排除某些收买者本身是出于怜悯和解救的目的而收买被拐卖者,因此,3年以下有期徒刑便已对单纯的收买行为做出了恰当的法律评价。车教授反对提高收买者的罪责,他的文章写在八孩妈事件发酵过程当中,希望用高深的法学理论构建自己的观点去回应社会上普遍出现的对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的声浪。我阅读了车教授冗长的文章全文,深感无法理解他的逻辑,只能以我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去想,车教授亦或是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效果?


如果收买者收买的目的根本不是侵害而是解救,则其行为应属救助行为,不仅无需追求法律责任,更应当进行奖励和颂扬。而救助行为根本就不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打击对象,何谈用从轻量刑去匹配呢。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打击的本就是以收买去追求侵害效果的行为,买媳妇的人,买来就是要去拘禁、虐待、伤害、强奸被害者的,本就是把人当成性机器、生育工具的。收买从根本上是拐卖罪行的投资者、煽动者和忠实的支持者,是一切拐卖行为的原动力,如果没有中间商,他们必将会自己去学习和实施对受害者的拐骗和劫掠。这样的行为即便还未发生其他罪行,三年以下是否足以评价其恶性?这其实是个显而易见的事情。法学当然自有其高深的逻辑,但法律逻辑永远不是为了反对常识性逻辑。


车浩教授还说,打击买卖人口不力的原因出在执法上,而非立法上。立法本身没问题,如果进一步打击收买者,将造成买卖人口高发地的公安机关进一步丧失执法的动力,而去枉法包庇收买者。这在我看来又是一个本末倒置、不可理喻的逻辑。这特别类似于在去年两会期间某些专家提出,因为醉驾已经超过盗窃成为我国第一大罪名(被追究的人数最多),所以,应该对立法进行反思和修改去降低醉驾入刑的概率。当时应媒体邀请发表评论时我就对这样的逻辑大为惊讶,醉驾入罪多年,众多以身试法者被严肃处理都未能充分压制人们犯罪的冲动,这难道不说明此罪必须坚定地执行下去吗?难道乱世不用重典,而改为对执意犯罪者的宽容吗?


回到车浩教授的这个观点,首先公安机关如果拒不依法处理,难道不应该是依据警察法、监察法对其严肃追究责任吗?因为部分执法人员枉法,而放弃本应更加严格的法律标准,这不是对枉法的纵容吗?同时,2022年的今天,为了包庇收买者而不惜枉法的执法人员到底有多少?是不是应当去牺牲全中国已经和潜在被拐卖者及其亲人的根本利益去迎合某些极少数地区、极少数执法者的违法乱纪和荒蛮无知?应该给枉法者的权力套上枷锁还是以实际行动对他们的失法失德予以安抚?车教授的观点让我感觉好像中国某些地方并非中国法律管辖之地,这些地方的执法者也无需担忧法律对自身的追究,“解放”这些地方的过程需要的不是怒斩马谡的杀伐决断而是需要下一盘七擒孟获的大棋……不敢想象这是建国70多年,建党100多年的今天,我国顶级法学家对法律的理解。


车浩教授还认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设定已经不轻,因为收买的同时如果再实施伤害、虐待、强奸行为时,就要数罪并罚,就很可能会演进为重罪。我想说,收买本身就应当是重罪,因为买卖无法分家,恶行难分高下,而其毁灭的是人之所以为人最根本的权利和尊严。而先行立法并不足以有效打击收买行为已经为数十年的事实所证明。立法之外当然还有执法、司法乃至全社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这恰是法律应起指引作用的时刻。


众多民众在关心八孩妈、在为加强打击买卖人口行为大声疾呼的同时,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在春节期间也并未完全休假,罗翔等法学专家和我的一些同行们也多有发声,我今天也算为星星之火拾一柴。苦在自己没有罗翔老师的法学底蕴,更是连北大的边都没沾过,却出言不逊,去评论北大法学院副院长的观点,我确实是自不量力了。


我没有深厚的理论积淀,更没有文化人的儒雅之风,但我愿意把自己的这份浅薄展示出来,去多博一个眼球,去多贻笑一次大方,因为每一次讨论和关注必是以至千里的跬步,必是汇成江河的小流,必是汹涌燎原的星火。在这本该团圆的日子,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也便是我们的孩子,那些被虐待和强奸的女人也便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妻子、女儿和母亲,让我们不断地去追问,她们回家了吗?让我们不断去追问,涤除罪恶和愚昧的燎原之火烧起来了吗?


                                                                                                                                安翔律师 2022年元宵节 于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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