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说:孩子,快把红包给你妈保管!
那么问题就来了:压岁钱到底应该归谁保管呢?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叫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是自己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父母代理才可以。所以,给八岁以下孩子的压岁钱,理应由其父母代收、保管以及作为孩子的花费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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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就来了:压岁钱到底应该归谁保管呢?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叫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是自己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父母代理才可以。所以,给八岁以下孩子的压岁钱,理应由其父母代收、保管以及作为孩子的花费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