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采访安翔律师:婚内出轨、羞辱、冷暴力,谁来保护受害一方?
以下内容摘自:中国新闻网《婚内出轨、羞辱、冷暴力,谁来保护受害一方?》(作者:彭宁玲,编辑:张小雨,责编:阚枫)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应履行什么义务?受害一方可以要求相应补偿赔偿吗?如何认定婚前忠诚协议、财产协议的效力?中新网就相关法律问题采访了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民法专委会副主任安翔。
当然,如果侮辱到达一定程度,已构成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打击对象的情形时,显然会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伤害,那么,即使没有身体上的伤害,这种侮辱行为也可能构成家庭暴力的内容。
夫妻双方可以就补偿具体内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则可以依据一方在家庭当中所履行的更多义务和负担程度,以及对其影响程度等,本着公平原则进行裁判。如果本身是高收入阶层出现这类情形,可能酌定补偿数额会比较高。
如果在司法实践当中,能够把过错认定的门槛降低,将更多过错行为纳入赔偿标准中,或许会起到更好的规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