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说法

Ideas

投保“诚”字当先,理赔“法”字当先

2021年7月8日,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庞巍律师在随身保典APP与该平台特邀讲师刘志浩一起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解析人身保险的投保与理赔。庞巍律师从法律实务方面对此主要做了以下解析:

一、保险是骗人的?可能你先骗了保险

在收到保险公司拒赔通知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保险是骗人的”。那么,保险真的会骗人吗?
客观来说,的确存在因保险从业人为了业绩和佣金夸大保险功能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指导投保人投保,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但同时也存在很多投保人抱有侥幸心理,带病投保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因此,保险公司拒赔,可能不是保险骗了你,而是你先骗了保险。
人身保险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根据《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对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作如实告知,投保人对此隐瞒,保险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可以与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不仅不承担保险责任,可能还不退还保险费。
此外,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必须要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人们投保人身保险更多的是因为在被保险人出现疾病、伤残甚至过世后,可以给自己或者家庭提供一份保障,转嫁经济风险,所以,在投保人身保险时,一定要重视投保环节,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毕竟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不利后果要由自己承担,一句“保险是骗人的”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二、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有理难讲吗?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人身保险几乎走进了每家每户,与此同时,保险纠纷也呈上升趋势。由于人身保险合同条款较为复杂,且包含了很多专业性名词,很多人被保险公司拒赔后,既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进行维权,也不知道该如何讲理、讲法。
被保险公司拒赔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或者向银保监会投诉的方式维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保险公司)住所地或者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们通过诉讼维权,不仅应就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的依据进行举证、说明,还应当就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进行反驳。
如果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拒赔且进行了相应举证,那么,主张保险金一方应当就投保人没有隐瞒或者被保险人不存在保险公司询问事项进行举证,或者就保险公司询问事项不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进行说明、举证。
如果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主张保险金一方则应当就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并明确说明义务进行举证。
总之,在遇到保险公司拒赔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并非没理可讲,而是应当选择正确的途径、合法的理由进行维权。
此次直播以通俗、生动、诙谐的风格贯穿始终,自始至终围绕人身保险的投保、理赔实务进行解析。因直播所在的写字楼在开播前十分钟突然停电,所以整场直播都在楼道里进行,但即便如此,仍然让收看直播观众收获满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供       稿:庞巍

排版校对:陈萱 张希 

责任编辑:张希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