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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采访安翔律师: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薪酬该成秘密吗?

以下内容摘自:中国新闻网原创文章《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薪酬该成秘密吗?》(作者:彭宁铃)

“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了”上热搜  
近日,“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了”登上热搜榜。有网友称,自己在互联网企业工作,本月加班较多,便问了与其加班差不多的同事,拿了多少钱。  
该网友回忆,自己当时是在办公室公开问的,同事未正面回答,但第二天,人力就找到他谈辞退的事,赔偿正常给。网友觉得委屈: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至于要开除我吗?  
“同事之间工资应该公开吗?”
打听工资而已,至于开除吗?

站在企业的立场,在北京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多年的周飞说,“对企业来说,严格的纪律是为了便于管理,节约管理成本。”

公司要求薪酬保密并不少见,包括写入劳动合同,列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还在新员工培训会上进行讲解,配有视频录像、员工参与签字、会后考试,证明员工知情。

除了内部团结考虑,在重庆一家企业担任人力主管的孙鑫认为,同行业企业会有良性竞争,薪资也是机密的一种,“如果员工没有恶意泄露的意向,只是纯粹好奇,直接开除既浪费招聘成本,又不利于整个企业的形象。

不少人都认为,要求薪酬保密能够保护隐私,此外,既然签署了协议,说明员工事先知情,就应该遵守。但是,也有人认为,“打听工资而已,警告便可,直接开除似乎太过了”。  

资料图:4月2日,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市场内,求职者(左)与用工企业交谈。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密薪制有违“同工同酬”?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此前,有媒体曾报道一例员工因打听工资被开除的案例。法院认为,虽然劳动法没有明文规定劳动者的收入是否应当公开,但公司规章制度中“对员工个人收入情况实行保密”的做法与劳动法中同工同酬的规定相悖。  
由此,法院认为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令公司向被开除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从法律的角度,不止一位律师对中新网表示,劳动法中的确有关于同工同酬的原则性规定,但同工同酬与薪资“背靠背”,并不必然冲突。  
“同工同酬并不等同于同一岗位的劳动报酬绝对相等。”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民法专委会副主任安翔说,每个员工在学历、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技能给公司创造的价值,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情况,在合法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新网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也发现,一些生效判决书明确显示,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这一分配原则具有相对性。

资料图:2020年7月4日,山西太原,求职者在会场寻觅工作岗位。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而对于公司与员工约定薪资保密,安翔认为,没有任何法律对这一约定进行禁止,“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相应的条款,密薪制本身并不违法。”  

同时,律师表示,仅以口头告知劳动者打听薪酬属于严重违纪,并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安翔表示,相关的规章制度应该符合三个标准:依据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向劳动者进行告知。  

如果符合这三个条件,或者在协议中,比如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正文条款中有这类内容,那么该约定本身有效,以此为依据对员工进行处理是合法的,现实案例也支持这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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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范丰辉 
责编: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