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有风险,收钱需谨慎

我当时想,既然看了一些案例,就筛选几个问题与大家简单交流,能帮各位避开一个坑也是好的。

01
恋人之间微信、支付宝等电子转账(含红包)属于借款吗?
第二,如果转账金额没有特殊含义,是否就属于借款?不一定,需要结合双方聊天记录、其他证据内容具体分析。比如,甲给乙转了2000元,乙说这笔钱是用于支付二人房租的,乙有支付房租的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下,这笔钱可能不认为是借款,而属于二人共同生活支出;如果甲给乙转钱是用于支付乙自己的住房房租,那这笔钱就有争议了,因为恋爱关系中一方没有义务为另一方付房租,如果甲替乙付乙个人房租,本质仍是甲在赠与,如果甲否认代付房租是赠与,乙又没有证据证明甲是赠与,那这笔代付房租仍可能被认定为“借款”,需要还的。此外,如果转账中有附言或备注,一般按附言或备注内容确定钱款性质。

02
开通了“亲密付”,你的钱就是我的钱了吗?
三、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额度或取消该服务,也就是及时止损。
03
给出去的东西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特殊情况也有,比如,乙的笔记本电脑坏了要买新的,让甲在网上看看,结果甲没跟乙商量,自己下单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快递小哥直接给送到乙家。乙收到后就直接用了。现在甲主张这个笔记本不是送的,只是帮她买,乙应该给钱。对这种情况,实践中可能结合争议物品的价值、购买过程、交付该物前因后果、受赠方的态度等综合判断是否应退还物品或折价付款。
总之,在恋爱中,尽量理性收礼、明白消费,负担不起的礼物和消费,谨慎谨慎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