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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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马拉松遇难者家属意外保险获赔后,能否再向组织者索赔?

甘肃白银山地马拉松赛事因遇突发极端天气,已有21人遇难,8人受伤。我认为这次赛事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据报道,这次赛事团体意外险赔偿金预估在1000万元左右,如果最终认定赛事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遇难者家属以及参赛者在获赔意外险之后,是否还能继续向赛事组织者索赔呢?

首先,我们看意外险的责任。
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我们分别来聊聊这两个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是指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意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那么由此可知,【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也就是参赛者的生命和身体,并非赛事组织者的责任,二者并无关联,因此,参赛者及遇难者家属在获赔意外伤害保险金后,仍然可以要求赛事组织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是指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因遭受意外导致身体受伤、疾病而去医院就诊,不管是住院还是门诊所花费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应当就此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咱们所说的医疗费报销。如果这个保险金可以完全报销医疗费,那么参赛者则不能够向赛事组织者重复索赔医疗费;反之,如果没有完全报销,那么参赛者及遇难者家属可以就未报销的部分要求赛事者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 在文章的最后,庞巍律师想提醒一切文体活动的组织者:你们不仅要为参加者投保团体意外险,而且还要为自己投保组织者责任险,因为这个险种才是保险公司承保组织者责任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