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救救我丨售房人逾期交房,要承担买房人的全部房租吗?
第四季 合同篇
要承担买房人的全部房租吗?
【小德的烦恼】
小德你好啊!看来你又遇到房产纠纷了,真是流水的纠纷,铁打的倒霉蛋。
首先,由于售房人迟延交付房屋的原因,售房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那么,售房人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呢?
——看合同。
看看合同内关于迟延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如果没有约定或者违约金的金额约定过高了,就要以小德的实际损失主张赔偿金额。
那么,小德你肯定会认为,是因为售房人不能按期交房,所以你才被迫地在外租房,因此你的房租就是你的实际损失。
不过,这么想是不准确的。
北京这么大,各区房租都不同,岂能因你在哪租房,就以哪的房租作为你的实际损失呢?
这个实际损失一定是与你购买的这套房屋挂钩的。你应当按照同小区、同面积、同户型房屋的房租进行租金的计算,以这样方式计算的金额作为你的实际损失,再向售房一方进行主张。
如果即使这样,售房一方还不愿意和你谈,还不愿意赔你的实际损失,那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你们之间的纠纷。
相关法规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供 稿:庞巍
排版校对:陈萱 张希
责任编辑:张希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