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救救我丨开车避让电动车,与他车相撞要赔吗?
	第四季 合同篇 
 
	第13集 开车避让电动车,与他车相撞要赔吗? 
 
	【小德的烦恼】 
	小德外出开车办事,驶过十字路口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小德车前飞速斜穿驶过。小德为了不撞到电动自行车,迅速向左打方向盘避让。结果,好消息是小德成功避让了电动车,坏消息是小德刮蹭到了旁边的宾利。骑车人一看大事不好 ,直接走为上策。
	小德直言,我要是不避让,撞到电动车,也不是我的责任,结果好心却“中了大奖”,撞到了一辆豪车,真是冤死了!他该怎么办呢?
	民法典呀,救救我吧!
 
	 【民法典来拯救你】 
	善良的小德又碰上事儿了,不过这次你并不倒霉,因为你是在遇到危险时,为了不让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与你的车相撞受伤,不得已采取了避让的方式,这才与宾利车剐蹭,你的行为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紧急避险行为。
	只要你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且没有给他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你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而应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责任。你可以用这些话和宾利车主理论。
	不过,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跑路了,宾利的车主恐怕不会自认倒霉放过你。如果宾利车主将你起诉至法院,你就不能光靠嘴说了,还需要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那么,怎么还原呢?
	还记得我之前说的吗?
	“证据在手,主动我有”!
	需要什么证据?
	行车记录仪。你可以将当时的行车录像提交给法院,以证明你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此外,你还要向法院说明,你的紧急避险行为并无不当,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也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因为任何车辆的损害都不能和人的身体、生命价值相比。
	最后,想跟大家说,现在的确存在很多违法、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无论如何一定记住,时间、工作诚可贵,身体、生命价更高!
 
	相关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排版校对:陈萱
责任编辑:张希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