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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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救救我丨游乐场称全年无休,带孩子去了却关门,损失谁来承担?

第四季 合同篇
第6集 游乐场称全年无休,
带孩子去了却关门,损失谁来承担?
【小翔的烦恼】
小翔看到某游乐园的开业宣传,标题为“欢迎全国小朋友,我们全年无休”,并标明了门票的价格。小翔看到后很开心,准备带小小德去痛快玩两天。于是请了假、买了机票、订了酒店,带小小德出发了。
到了游乐园门口,却发现大门紧闭,电子屏显示“因游乐园设施维修、娱乐项目及管理需做调整,停业三天,敬请谅解。”
小翔和在场的几十个家庭都很气愤,明明宣传的是全年无休,怎么来了却不开业了?我们哪有时间等到你开业呀!难道自己辛苦赶来的花费就这么打水漂了吗?他们该怎么办呢?民法典呀,救救我吧! 

【民法典来拯救你】

小翔,你的花费会不会打水漂呢?且听我细细道来。
通常来讲,商业宣传是商家发出的要约邀请,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商家希望他人来和自己谈合同、谈合作,如果没谈成,不存在商家对他人承担责任的问题。
不过,也有一些商业宣传属于要约,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商家已经把合同或者合作细节准备好了,只等他人同意即可,这个“同意”在法律上叫作“承诺”由于这种商业宣传的内容是具体、明确的,所以一经他人同意,商家即受内容的约束。这也决定了,在这种情况下,商家是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
因此,小翔的钱会不会打水漂,就要看游乐园的宣传是属于希望小翔来谈合同细节,还是已经有明确的合同细节,仅需要小翔做出同意的答复就可以了。
那么我们来看看游乐园的宣传内容:
1、从服务对象来看,“欢迎全国小朋友”,服务对象明确,是全国小朋友。
2、从提供服务标的来看,游乐园提供的是固定的娱乐项目,不存在游客可以和游乐园协商增加或者变更娱乐项目的余地。所以,游乐园提供的服务标的具体明确。
3、从价格来看,由于游乐园的门票或者具体娱乐项目的价格是固定的,游客想玩只需要直接交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所以价格是具体明确的。
4、从营业时间来看,宣传内容很明确——全年无休,也就是说游客哪天来都可以,只要是在当天的营业时间,即来即玩,所以营业时间具体明确。
因此,从这些内容来看,游乐园发出的宣传应属于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按照法律规定,在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情况下,要约是不可以撤销的。
游乐园门口不仅有小翔一个家庭,还有其他几十个家庭,说明不仅仅是小翔,其他游客都认为游乐园应该正常营业,也就是大家都认为这个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另外,小翔还请了假、订了飞机票和酒店,已经为这次游乐园之行做了合理的准备工作。因此,按照上述规定,游乐园不能撤销这个要约,也就是不能想关门就关门。
在游乐园不可能当天重新开门营业的情况下,应当就游客为来此所做的合理准备支出的费用和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小翔,你的支出不会打水漂!

相关法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供       稿:庞巍
排版校对:张希 潘红
责任编辑:张希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