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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救救我丨“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吗?

第一季 家事法律篇

第27集 “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吗?

【小德的烦恼】
老德去世后,欠了一屁股债,儿子小德不想继承他的遗产,也不承担他的债务。
可是在整理父亲的遗物时,小德发现了一本集邮册,想起了小时候父亲带他集邮的那些日子。于是小德希望可以保留这本集邮册,但是又担心会不会因为继承了它,就要承担起父亲生前的那些债务?


【民法典来拯救你】

小德小德你别急,民法典帮你来分析。
有两个耳熟能详的词语常常在小说和影视剧中出现——“父债子还”,“子债父还”,但这通常仅仅是道德上的约束,在法律上并不是这么简单粗暴地规定的。今天小德担心的问题,说的就是“父债子还”的问题。
“父债子还”有道理,但也有限制。

那就是仅在父亲去世后,孩子作为继承人继承了他的财产时,需要从其继承的范围内进行赔偿。所以法律上规定的“父债子还”其实是替亡父还债”!

如小德只继承了4万块钱的遗产,而父亲有10万元的外债,小德继承后,只需帮父亲偿还4万即可。此时,如果小德的妈妈也继承了老德4万元遗产,那么她也需要全都拿出来,偿还给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只要债务人去世了,继承人进行了继承,他就负有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
所以除了“父债子还”
还可以有“夫债妻还”、“子债父还”

“婆婆债 孝顺儿媳还”等等……


大家可能觉得这样太不划算了,钱还没捂热乎呢,就还给债权人了,到头来一分钱也剩不下,我干脆不继承算了。

没问题,《民法典》第1161条第二款规定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然而,故事中的小德虽然也想放弃继承,但却受到与父亲充满回忆的集邮册的牵绊,他想只要这本册子。那么此时,就需要对该集邮册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将与其所得遗产(即这本集邮册)实际价值同等的钱数偿还给父亲的债务人。但也仅仅以此为限,不会要求他给付更多。
所以,“替父还债”还多少?
继承多少,最多就偿还多少。
不会因为继承,导致自己额外的支出。

相关法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供       稿:张希

排版校对:张希 

责任编辑:沈晴雯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