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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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救救我丨房子卖了,遗嘱可就失效了!

第一季 家事法律篇

第24集  房子卖了,遗嘱可就失效了!
【小德的烦恼】
老德立过一份遗嘱,要将自己在二环内的一套房子留给小德。可是之后老德得了重病,于是将房产变卖,用以支付高额的医疗费。
老德去世后,小德拿出手中这份遗嘱,声称房子是他的,虽然老德因为看病把房子卖了,花掉了一部分钱但是剩下的卖房款应该属于他,并且用掉的部分也得用老爷子的其他遗产来补齐。对此,其他继承人并不同意。
民法典呀,救救我吧。

 

【民法典来拯救你】

小德小德你别愁,民法典来告诉你。
我们来一起看看民法典第1142条,1142条在原《继承法》的基础上,新增了一款,内容为:
  •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案例中,老德将遗嘱中留给小德的房子卖了,正是用「卖房」这样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撤回了遗嘱的内容——也就是老德原来立的遗嘱已经被撤回了。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本人死亡后个人遗产如何处分的意思表示。因此,当老德去世后,遗嘱中所涉及的房子已经不存在了,遗嘱自然也就失去效力了。
遗嘱中提到的留给小德的房子发生了财产形态转化,即由房子变成了卖房款,那小德会当然地继承全部的卖房款吗?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根据我国【遗嘱严格形式要件】【不承认默示遗嘱】的一般规则,在财产情况发生变化,原遗嘱意思表示不能涵盖新情况时,不能当然推论原意思表示及于新财产。
如果在老德没有其他遗嘱的情况下,剩余卖房款可以作为老德的遗产,由小德和其他继承人平均继承。

相关法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供       稿:武梦鸽

排版校对:张希 

责任编辑:沈晴雯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