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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法庭中遇“柳岩”


今天,李律师跟您谈谈云法庭的那些事儿。我们知道由于疫情,现在北京的法院审判工作,也都转为了线上进行,并且配有专门的电脑以及手机客户端软件叫“云法庭”。
近两个月以来呢,我也实际参与了几个云法庭开庭的庭审,今天跟您来进行一些分享。



一、柳岩来了

庭审最后要形成笔录,笔录用来记载庭审的情况和内容。现在北京有的法院的庭审技术,可以采用“语音输入”。就是您在这边口述,法院的电脑上就会形成文字,这样方便书记员记录。


图片来源:李昂律师云开庭截图

 

请看上图我们的庭审记录,审判长直呼柳岩!难道是柳岩涉诉了?李律师代理柳岩了?还真不是。那是怎么回事儿呢?

主要是系统识别时,对一些音近的字可能无法识别,比如“留言”、“一年”、“以前”都有可能会记录为“柳岩”。当然,在庭审之后,书记员会对笔录进行核对,一般情况就不会出现上述的问题了。

不过在此,还是要提示您,庭审笔录是对庭审情况的记录。确认之前请您仔细核对是否有误记、漏记等情况发生,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二、保证出镜

虽说网上开庭,大家都在不同的场所,但为什么要通过视频而不能用音频呢?这就是要确保是您本人出席的庭审。怎么保证呢?就是您要在镜头前保持出镜。以便法官核实您的身份和确保发言都是您表达的。也就是说咱不能打开摄像头,对着天花板。也不能在开庭过程中,随意走动。自始至终,您都要在摄像头前面,保持出镜。

同时,不能有其他人搭茬!由于是疫情期间,您可能在家开庭。您的家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能也都很关注这个案子,都在旁边听着,那么注意,不要让他们出镜,也更不要让他们随意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如果,您认为他们有必要发言,或者更清楚您的这个事情。您可以像委托律师一样,委托他(您的近亲属)作为您的代理人。作为代理人,他才有发言的权利。还要提醒您,委托手续要提前交给法院,而不要当庭才告知法院,以免无法核实委托手续,而耽误您的诉讼权利。

图片来源:李昂律师云开庭截图

 

三、做好庭前准备

下载好“云法庭”的客户端(根据法院给您发送的信息上记载的链接下载),同时按照短信载明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

如果您有证据记得要通过手机进行上传。如果法院有要求,您需要把能够提交原件的证据提前交给法院,供法官来核实证据的真伪。

一定要保证网络的畅通。实践中,经常有开庭过程中网络掉线的情况发生。出现这种情况,这就给咱们自己造成了诸多不便。开庭的时候,告诉您家的孩子,保证网速,这个时候不要打网络游戏,也不要下载电影电视剧。

 

四、可以选择等待线下开庭

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客观情况,比如当事人年岁比较大,确实不会操作设备。或者有一些其他情况,确实不适合在网上开庭,那么怎么办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今天关于云法庭的事情,就和您分享到这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稿:李昂

排版校对:张希 

责任编辑:沈晴雯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