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为大,上班选它
小白顺利回京后,居家隔离时收到单位通知,大意是返岗上班时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这对在一线城市依赖“地铁+自行走”通勤奋斗的青年人而言,似要无语凝噎。
但防疫为大,小白脑海里反复掂量了“上班单程超过10公里”后,选择了比自行车有速度又不用摇号的——电动自行车。
然而,当小白雷厉风行网上购车后才发现,哎呦呦~电动车也要“上牌”!
小白发出了六连问,所以今天我们一起补补课,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那些事儿!
1
电动车为什么要“上牌”?
哎,你说电动车为什么要上牌这么麻烦呢?
好像确实麻烦,但一次上牌,终生受益。
为什么这么说呢?
自2000年以来伴随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质量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等社会问题日渐凸显。登记制度是政府在探索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中逐渐开始的尝试。
通过对电动车登记管理可改善车辆质量、道路秩序,还可以协助降低、预防、侦破盗窃电动车案件。这是既利于社会管理,又有助于个人财产保护的一种值得尝试的措施。
北京从2018年11月1日就开始执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了。
▲ 法律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
2
小白查了些资料后问:
登记和上牌是一个事儿吗?
比如北京市政府网站的“上牌指南”。
仔细想来,登记是一种行政管理者的行政行为。
▲ 法律依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上牌是行政管理对象即申请登记的公民的行为。
▲ 法律依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应当将产品目录和登记上牌的法律法规规定等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登记、上牌指向的是一个事情。
3
买车时只能选
政府规定的型号吗?
准确来说,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了解清楚你所钟意车辆是否纳入了: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下称《产品目录》)
因为,根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四条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只有《产品目录》内的车辆可申请注册登记且只有登记上牌的车辆才能上路行驶。
《产品目录》不定时更新,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详情可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如下图:
2019年12月31日已有最新目录公告
4
小白可以申领临时标识吗?
临时标识解决的是公民在2018年11月1日前已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但所购车辆又不符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条件的问题。
而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申请临时标识,且申领临时标识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现在早已不可办理了。
特别提示,已申领临时标识的朋友,临时标识的有效期是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满后,悬挂临时标识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
不上牌就上路会怎样?
被罚。
“不上牌就上路”本质上是违法行为。《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中第27条至第30条规定了不同违法行为的不同处罚后果。
简而言之:
1. 假如,你骑行上路的是应该申请临时标识的车辆,但未申领就上路或临时标识过期后继续上路,一经发现——“先扣留车辆,再罚款1000元”,接受处罚后发还车辆。
2. 假如,你骑行上路的是应该登记领号牌的车辆,但未登记就上路,一经发现——“先扣留车辆,再罚款20元”,接受处罚后发还车辆。
3. 假如,你骑行上路的是已经申领了临时标识或已登记,但未悬挂,一经发现——“先扣留车辆,再警告或罚款20元,接受处罚后发还车辆”。
4. 假如,你骑行上路的车辆既没有号牌或临时标识又经过了改装、拼装,一经发现——“情节轻微的扣留车辆、罚款500-1000元,接受处罚后发还车辆;情节严重的收缴车辆(不予发还),罚款500-1000元。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27条至第30条规定
6
灵魂问题来了,怎么上牌?
你可以携带申请材料和对应车辆到任一北京市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
初次登记的申请材料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中第5条和第6条中有详细规定,也可看下图:
截图来自:北京市政府网
另外,《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公布了19家登记站信息(如下图),看似简单的准备材料,每个人情况不同,准备材料中也可能遇到五花八门的问题,后续我们与大家聊一下这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