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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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2020,2019年终奖到手了么?

工资职工劳动报酬,是指劳动关系中,职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物质补偿。

随着人才竞争的日益激烈,尤其是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创业公司等都会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来吸引人才,比如年底双薪制度、年终奖、交通和住房补贴等等,那么以上这些算作工资的范畴么?在计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是否计入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的,以该约定为准。

工资总额的组成

A.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B.奖金

C.津贴和补贴

D.加班加点工资

E.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请回答2020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属于应得工资,应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年终奖属于应得工资,应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属于应得工资,应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交通补贴和餐饮补贴等各项货币性津贴补贴属于应得工资,应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21.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计算基数按哪些原则确定?

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得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包括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税费等。对于社会保险金、税费,用人单位承担的仅是代缴义务,劳动者的纳税由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金缴纳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审理中一般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工资标准

在计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其中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还包括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劳动者应得的年终奖或年终双薪,计入工资基数时应按每年十二个月平均分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应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确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的“应得工资”包含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