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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单位就该赔我2倍的工资?(含视频)

今天的节目中,李律师与您聊一聊有关于劳动法中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问题。
详解请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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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张入职某单位,从事销售岗位工作,工资组成为底薪3000元加提成。在工作期间内,小张每月收入为6000至9000元不等。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张提起仲裁,要求赔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计算,小张工作期间平均工资为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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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但是补偿标准是按照3000元而并非按照7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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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李律师认为: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而并非让劳动者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中谋取额外利益
用人单位违反书面劳动合同制度的行为应受到惩戒,同时也要避免用人单位承受过重的、不可预期的惩罚性后果。
而赔偿计算基数应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的特征。
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等按月支付的,金额相对固定、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特征,应当作为计算基数
而提成、奖金、加班费等工资组成部分,因为发放具有不确定性、随机性、金额不确定性,如果将其纳入基数,将超出用人单位预期的法律后果,有惩罚过度之嫌。

故此,在上述案例中,基数应定为3000元而非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