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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裁员季,依劳动法解答你的焦虑(含视频)

《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一文中很多细节比如旷工威胁等等诱发了劳动者们心底的焦虑,公司会不会也因裁员对我下手?
今天,武律师结合11月初刚刚发布的《2019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跟大家聊聊如何应对公司调整工作地点的安排?了解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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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十大典型案例》之案例七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6.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地约定工作地点是“全国”、“北京”等,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是否支持?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地约定工作地点是“全国”、“北京”等,如无对用人单位经营模式、劳动者工作岗位特性等特别提示,属于对工作地点约定不明。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已经在实际履行地点工作的,视为双方确定具体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不得仅以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北京”为由,无正当理由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仍应对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合理性审查。具体审查时,除考虑对劳动者的生活影响外,还应考虑用人单位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如提供交通补助、班车)等。

律师解读


本条规定是用人单位自主用工权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之间的一种平衡。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企业有权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但这种用工自主权利应当限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
企业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于法有据?这主要取决于企业调整工作地点的行为是否合法,而判定企业调整工作地点的行为是否合法,裁判机构会着重审查调整工作地点的合理性及是否给劳动者带来了难以克服的不利影响,包括调整后的工作地点距原工作地点的距离,并保证工作岗位及薪资待遇无不利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