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说法

Ideas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定可以要求对方分担么?(含视频)

上一期的节目中,李律师和您分享了离婚中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在这期节目中,李律师将和您讨论一下,抚养费的相关问题。
详情请戳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十、 【抚养费的范围与计算】
抚养费包括必要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应主要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子女实际需要确定,也应当考虑父母实际负担能力。一方未经协商擅自支付必要费用之外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要求另一方分担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补课费、课外兴趣培养费等超出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教育费用之外的教育支出,应根据客观教育环境、收入情况、支出数额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必要教育费。
抚养费计算时依据的月总收入,系指税后年总实际收入按月均计算的实际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实际收入在内。

李律师提示


一、抚养费金额的确定,不是简单的的套用工资比例计算公式,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子女的抚养费支付,一般情况下,支付到子女成年为止。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三、补课费、课外兴趣培养费,也要综合考虑其它客观因素,报名前建议听取另一方家长意见。
李律师希望在此类问题产生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多为孩子的利益和学习生活而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