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递辩法
在德翔编辑小分队的行程之宏村和西递村旅途中,又一则新闻吸引了小编的目光:祖母追索“带孙费”成功,法院支持了祖母约一半的费用主张。原本四世同堂、子孙绕膝的天伦之乐现在反而成了对簿公堂的事实理由。
于是在西递古镇的一个的庭院里,看新闻不嫌事大的小编将此案抛出,果然引得众律师一番激烈讨论。
由于故事中的人名太过复杂,我们结合了其他信息,概括起来呢,就是:
|
孩子出生,与父母和爷爷奶奶共同生活,期间孩子长期由爷爷奶奶抚育。 |
||
2012 丨 2018 |
父母二人共同生活,而孩子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
||
|
父母离婚,孩子跟随母亲生活。 |
离婚后,孩子奶奶将孩子父母告上法庭,欲要回2012年至2018年的抚养费用28.8万元。
问题一、祖辈带孙,是否属于无因管理?
问题二、若祖辈省吃俭用带大孙辈,却逢孩子父母离婚结果,如何避免“人财两空”?
【一点思考】
相关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