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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翔律师接受中国新闻网采访——无纸化过程中的电子证据问题

有图就有真相?有时候,截图留证也不管用。受中国新闻网邀请,安翔律师于中新网2021年1月3日发布的文章《无处不在的“无纸化”,这边省事、那边费事?》中就无纸化带来的取证问题发表观点。
以下内容摘自中国新闻网《无处不在的“无纸化”,这边省事、那边费事?》 
从法律层面来讲,社交软件中的聊天记录确实很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证据包括电子数据。2020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解释了何为电子数据:网页、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  
据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与短信相关的劳动纠纷案件达1193篇,近5年来年均达到150篇以上,涉及微信聊天记录的相关纠纷更处于持续上升的状态。  
当聊天记录变身呈堂证供,
     当真有图就有真相了吗?  
2018年年初,微信官方平台“微信派”曾发表声明称,微信不留存任何用户的聊天记录,聊天内容只存储在用户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上。  
这一声明是出于对公众隐私安全的考虑,但从取证的角度来说,也相应增加了难度。  
据媒体报道,今年疫情期间,一位准备跳槽的职员,被其领导以微信群的方式承诺了加薪升职,决定留下,没想到,事后领导反悔,将其踢出微信群,而后解散了群聊。  
尽管这名职员曾保留了一张加薪升职承诺的聊天截图,但他还是被该仲裁庭驳回了请求。驳回理由包括无纸质人事调动通知,截图没有具体日期、群名称和具体内容,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说明人事调整的内容。  
有图为何不能还原“真相”?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民法专委会副主任安翔向中新网表示,证据要求考察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考虑到截图本身并非原件,可能受到篡改,在实践中,一般需要拿该记录的载体,也即手机、电脑进行核对验证。“仅凭一张被切割的截图,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很难起到实际意义。”  
“对于普通人来说,最大的困难是取证技巧,因为不是专业律师,很难知道法庭会如何考量证据是否应当作为定案依据。”  
安翔表示,取证一般需要更专业的指导,电子证据因为技术性,更需要有证据保存经验的人才能更好完成。“比如由公证员完成公证后的电子证据,真实性会直接受到法院的认可。”
远去的“白纸黑字”
        网络时代的打工人需受多方保护  
随着网络时代发展,无纸化、线上、云……可以料想,未来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模式将越来越电子化。  
但是,当“白纸黑字”的信息记录模式渐渐被淘汰,在个人信息泄露、数字信息滥用甚至网络攻击时有发生的背景下,高科技能否给民众带来高保障,很多人心中也在打一个问号。  
就眼下最现实的取证纠纷来说,法律人士表示,在现实中,面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即使技术能够实现,网络平台也不会同意调取聊天记录。  
安翔认为,可以对相应的网络平台作出进一步要求,方便大家完成取证。“如果它真的持有相关的内容,其实它是有提供证据的义务的。”  
他表示,考虑到这对网络平台来说是一种成本,另外涉及隐私安全,也无法让聊天记录永久保留,这种记录留存可以加上一个合理期限。  
对于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否合理,安翔认为,社会生活和法律不可能完全同步,从现在的司法解释、司法实践来看,法律在较为积极地回应民众需求,追随现实的脚步,总体上是比较完善的。  
专家表示,当下,相比技术支持和法律规范,加强当事人的备份意识、法律意识似乎更有必要。要推进普法宣传,让普通人提前意识到证据保留的重要性。毕竟,法院不能以不懂法作为不依法判案的理由。  
此外,作为企业来讲,则有必要设立法律顾问,进行法律风险防控。企业间一些重大事项,最好不要用微信等难认定的方式沟通。邮件相对安全,而邮箱地址也最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写在合同当中。  
(应受访者要求,部分人名为化名)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彭宁铃
编辑:杨硕
责编:宋方灿